日前,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发文要求珠海市直属学校食堂自今年5月份起,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,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,做到“同样的饭菜、同样的质量、同样的价格”,实施“同餐同菜同价”制度。同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成立由师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,探索食堂自营模式等,受到学生及家长好评。 推动师生“同餐同菜同价”,师生同食一锅菜,让全体教师与学生、家长一道成为校园食品安全的利益攸关方,是对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。在校园食品安全领域,校长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,...
